終於進入到質化研究, 很多人把它跟量化研究搞在一起, 但兩者的方法不同卻是可以互補的. 從英文字義上來說, 質化研究叫做Qualitative, 就是Quality的延伸, 意思是重視「質感」和深度; 而量化叫 Quantitative, 就是Quantity數量的意思, 所以有數量, 勢必會有計算, 就會進一步需要涉及到統計. 兩個研究方法是考試必考題, 一定要熟記, 尤其是兩者的特質或定義更是基本知識, 對之後的學習幫助很大研究法的內容, 環環相扣, 遇到學過的, 可以複習一下, 加深印象


 



Chapter 2: 質化研究

一、質化研究的定義: 質化研究認為世界是由現象所組成的一個動態且穩定變化的系統, 故其研究重點在研究者個人的接觸與對現象的自然探究 (屬於探索性目的). 在收集到被研究者的資料後, 資料文字或圖片化, 予以歸納分析, 以獲得抽象之概念, 甚至進一步建構理論. 研究過程中, 研究者的經驗與直覺對真實現象的了解十分重要, 但同時需透過反省, 降低個人偏見, 促進研究中立; 研究強調現象或個案的獨特性, 故研究情境需富有彈性設計. (底線是其重要特質)

二、三角測量法 (Triangulation: using multiple sources or evidence) : 透過多種方法或資料來研究相同的主題或現象, 以增加資料間的效度檢驗 (即資料用來解釋研究結果的能力), 使研究更趨中立客觀. 有四種方法: 資料三角測定(用多種資料來解釋依變項), 研究者三角測定(用不同研究者來觀察依變項), 理論三角測定(用不同理論來支持研究假設), 方法論三角測定(用不同研究方法, 例如先用質化再用量化去做支持).

三、質化研究的種類: 補習班參考書上詳列多種質化研究種類: 草根理論, 人種誌/民族誌, 俗民方法論, 田野調查, 行動研究, 女性主義研究, 個案研究, 歷史研究, 及口述歷史法; 我個人認為草根理論, 人種誌/民族誌, 俗民方法論, 和田野調查有異曲同工之妙, 尤其人種誌/民族誌和俗民方法論根本就是田野調查的一種, 只是焦點在社會文化或風俗的研究上, 偏社會學的範疇, 在此不多贅述.

()    草根理論/紮根理論 Grounded Theory: 就是一種歸納方法, 針對研究者所欲研究的現象, 透過觀察, 收集資料, 歸納分析出抽象的概念和命題, 甚至建立理論的整個過程謂之. (參考書提及本方法為Glaser&Strauss1967年提出, 目的在使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獲得連結, 換句話說, 實務工作者也可以在工作上, 透過對案主作有系統的科學觀察, 來建立新的理論)

()    田野調查: (近年非常流行的名詞, 尤其我做原住民工作, 常聽到這個詞!) 即研究者直接進入研究情境成為其中一份子, 但不事先作假設(量化研究才須作假設), 不干擾研究對象, 立場中立, 只參與或觀察, 使現象自然呈現, 以便捕捉所有能觀察到的情境. 可依照參予的程度分為: 完全參予者(研究者參與和被觀察), 參予者的觀察(研究者的身分是被觀察者知道而接納的, 但本身不是被觀察的對象), 觀察者的參予(研究者被視為局外人, 參予程度較少), 局外觀察者(研究者完全沒有參予).

()    行動研究: 與社會工作高度相關, 因為是針對實際工作情境所發展出的研究方法, 採非實證主義(不強調科學化的研究過程), 即行動研究者在實務工作上遭遇困難, 因而邀請服務對象一起參與研究的計畫與執行, 兩者在相互接納與平等的倫理架構上, 產生改變, 共同找出解決的方法並縮短理論與實際的差距, 讓服務對象(即被研究者)獲得覺醒與充權之研究.

特徵: 研究情境以實務工作情境為主, 強調實務工作者與服務對象之參與, 必要時可請專家協助, 過程注重協調合作, 以問題解決為導向, 且研究計畫是發展性的, 是一種過程, 需不斷檢討,修正.

過程: 發現問題, 分析問題, 擬定可能之行動方案, 尋求可能合作之對象/夥伴, 採取行動並加以記錄, 評估與回饋

/缺點: 研究針對實際工作情境設計, 結果可立即應用, 有利於案主問題的解決; , 因研究未經嚴謹設計, 研究者亦未經訓練, 故品質不高, 加以研究者為實務工作者, 角色較難兼顧.

()    女性主義研究 Feminism research: 比較像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研究方法, 經常結合行動研究與口述歷史法, 主要在批判兩性不平等的現象以及父權的社會結構, 認為科學知識是建構在父權底下的產物, 因此其重視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主觀生命和經驗的感受, 以及社會關係與社會結構之鉅視面探索. (女性主義的議題在政策立法, 社會工作, 甚至直接服務中的婦女福利服務等科目都有被提及, 建議考生將女性主義的來龍去脈以及三個基本學派了解清楚, 不管考題怎麼出, 其相同概念都是一致的)

()    個案研究 case study: 所謂個案可以指一個人, 家庭, 團體, 甚至一個系統等社會單位, 個案研究即對單一社會單位做的深入研究稱之, 可以是對某個案生命故事(life history)的探究, 行為或問題觀察的探究(observational case study; 社工的個案研討比較類似此種), 和臨床的個案研究. 主要特徵在解決問題或者以個案研究為基礎發展假設, 透過具體實例來驗證其他統計研究之佐證. 缺點則是研究結果缺乏普遍性且亦流於主觀偏差(例如研究者會選擇符合我們假設或期待的個案來研究). 研究者可透過心理測驗量表將資料從質化變量化.

()    歷史研究法: 是屬於非干擾性的質化研究, 即研究者不與研究對象產生互動, 而是利用科學的精神與歸納方法, 去檢討歷史紀錄, 如私人文件, 報章雜誌, 某人的口頭紀錄等, 對所發生的事情或活動做仔細的分析, 使歷史過程演化更具意義.

()    口述歷史法: 此法在文化的保存上經常被使用, 即透過個人或團體對其生命或生活經驗的陳述, 以累積文本Text的方法, 其意義在將過去擁有文字全及歷史詮釋權的主流階級回歸到一般大眾, 尤其是弱勢族群, 使其有發生的機會. 此法雖可補足文字資料的不足並得第一手的資料, 但受限於受訪者的記憶, 內容真實性存疑, 且資料收集較為費時.

四、質化研究的樣本取樣: 質化研究之目的以探究現象為主, 較重視樣本的深度,內涵, 和獨特性, 因而傾向針對小樣本作集中而深入的探討. (當某個議題或現象, 取再多樣本也沒法提供新資訊時, 究應停止做質化研究, 而須轉向量化研究, 做大規模樣本的調查.) 其抽樣策略很廣, 端視研究者的需求,研究經費,與樣本的可得性, 略知其中幾種即可: 極端或異常個案, 深度抽樣以選取具代表性的個案, 最大變異抽樣以取異質性最大的個案, 同質性的樣本(例如志願從娼者之行為研究), 效標抽樣, 立意隨機抽樣, 滾雪球, 分層立意抽樣, 便利樣本

五、質化研究的資料收集: 大約可分非干擾性和干擾性兩種, 前者不和研就對象互動, 以分析文獻資料為主(見歷史研究法), 後者涉及與研究對象的互動(只要有和研究對象互動, 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研究對象的想法和答案, 所以說是干擾性的研究), 干擾性的研究大約有三種:

()    觀察法:

1.      實驗室觀察: 在實驗室進行觀察, 以便對觀察情境及條件做嚴格之控制(如電視常演警察在問訊時會使用到單面鏡, 即可以方便他人觀察)

2.      自然觀察法: 使研究對象在自然情境下被觀察, 例如前述田野調查, 行動研究, 女性研究等等, 經常利用此法; 研究者的角色則可依參與程度分成四種(見田野調查).

缺點: 觀察法有時間限制, 範圍限制, 因為個人行為發生是偶然且隨機的, 所以很難完全都觀察得到.

()    會談: 會談是透過有目的, 有問題導向的談話或對話, 來獲取所需之資料.

1.      焦點訪談法 Focused interview: 以團體為訪談對象, 所以操作程序跟執行團體工作類似, 分為:

(1)    前置期: 決定研究主題與目標; 團體成員選取的方法; 成員人數多在4-12, 使成員能充分參與; 成員之同質性或異質性; 資料收集之工具是要用有結構式(屬量化研究)或無結構式(只有訪談大綱, 屬質化研究) 的問卷等等

(2)    工作期: 即資料收集的過程

(3)    結束期: 資料分析, 整理, 及提報告.

       /缺點: 省時, 省錢, 集思廣益, 互相激盪; 缺點則成員易相互影響, 提供       的資料, 外在效度差(獲得的資料不易用來推論其他情境).

2.      深度訪談法personal interview: 是一對一的訪談研究, 在質化研究中, 多用開放式的問卷(即只有訪談大綱), 可讓研究對象自由表達內在想法, 獲得較深入之資訊, 但缺點是研究對象容易受研究者的影響, 無法真切表達內在想法, 尤其涉及較隱私或價值判斷的議題時, 如詢問社工員對薪水的滿意度, 社工員可能會認為社工是慈善事業或者怕別人誤會自己貪心, 而不敢表態. (用結構是問卷則屬量化研究, 第三章會提及)

 

 參考2007年10月保成出版 研究法 王淑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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